发布日期:2018-12-27 10:54:26 来源:法规科 作者:法规科 浏览量:6940
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市委组织部委托,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31日至8月18日,对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以下简称“镇安县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娉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李娉同志的职责范围及审计实施范围
李娉同志于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镇安县委统战部部长,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分管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对台、侨务工作,联系残联、慈善协会、旅游开发局和民族宗教局工作。
本次审计主要对李娉同志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镇安县委统战部与县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侨务办公室(县侨联)合署办公,未设内部股室。
(二)人员编制情况
镇安县委统战部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部长1名、副部长2名、主任科员1名),工勤编制1名。
三、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一)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2012-2016年9月总收入4165087.20元,总支出4435848.53元,2012年期初结转282295.51元。截止2016年9月底,累计结余11534.18元。
2.资产负债情况
2012年初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额645394.51元,其中:库存现金32407.61元,银行存款249887.90元,固定资产363099元;负债0元;净资产总额645394.51元,其中:固定基金363099元,结余282295.51元。
截止2016年9月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额442756.18元,其中:库存现金10261.88元,银行存款1272.30元,固定资产431222元;负债0元;净资产总额442756.18元,其中:固定基金431222元,结余11534.18元。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2-2016年9月,“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共计626645.14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77284.74元、公务接待费192484.40元、会议费56876元。
2012年至2015年,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较2012年下降了23.16%,2014年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较2013年下降了51.38%,2015年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较2014年下降了52.27%。
四、审计评价
从所提供的资料看,李娉同志担任镇安县委统战部部长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省委统战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在任职期间,镇安县委统战部2012年至2015年连续被县委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
从镇安县委统战部及李娉同志提供并承诺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审计结果来看,未发现李娉同志任职期间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超标准报销费用问题。审计期间,未接到有关李娉同志个人问题的举报。但审计发现的以下问题李娉同志应负有领导责任。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
(一)单位和职工未缴纳工会经费8992.96元。
(二)公务招待费超支152653.98元。
(三)超限额支付现金39笔360018.68元。
上述问题,我局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决定,作出了处理。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单位和职工未缴纳工会经费8992.96元”的问题,镇安县委统战部来函答复,已经足额补交了单位和职工未缴纳工会经费8992.96元。
对“公务招待费超支152653.98元”的问题,镇安县委统战部来函答复,通过完善接待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对“超限额支付现金39笔360018.68元”的问题,镇安县委统战部来函答复,将严格遵守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转账相关规定,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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