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7 12:00:51 来源:法规科 作者:法规科 浏览量:9900
商洛市住建局原局长艾贤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商组经审字〔2016〕第2号)的委托,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23日至9月27日,对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商洛市住建局”)原局长艾贤宗同志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艾贤宗同志的职责范围及审计实施范围
艾贤宗同志于2010年5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任商洛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职期间主持单位全面工作。根据《陕西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中“任职时限较长的,重点审计本任期年度……”的规定,本次审计主要对艾贤宗同志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任商洛市住建局局长期间(局机关)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12月“三定”方案的规定,商洛市住建局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住房改革重大问题的建议,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市建筑行业,组织实施房屋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人员编制情况
1.局机关:2010年7月,市编办核定商洛市住建局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3人;2015年12月,市编办新“三定”方案核定商洛市住建局行政编制16人,工勤3人;实有2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3人。
2.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商洛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商洛市市区工程建设处、商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商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商洛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商洛市防震减灾监测中心、商洛市建筑行业养老基金统筹办公室、商洛市建筑业技能培训中心、商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等情况
(一)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收入总计210780219.10元,支出总计206867894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账面结余4811545.58元,其中期初结余899220.45元,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结余3912325.13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19687359.41元,其中:现金24194.56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33822.65元,其他应收款117602445.20元,固定资产1426897元。
负债总计113448916.83元,均为其他应付款。
净资产6238442.58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4520332.56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91213.02元,资产基金1426897元。
(二)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商洛市住建局会议费及“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1872401.97元(公务接待费 351057.6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169950.38元、因公出国出境费47700元、会议费303693.99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总体持平。详见下表:
年度 |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账面支出(单位:元) |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会议费 |
||
2012 |
232447.39 |
28890 |
203557.39 |
0 |
399377.59 |
|
2013 |
450279.18 |
53248.00 |
397031.18 |
0 |
52987 |
|
2014 |
478958.70 |
10155 |
421103.7 |
47700 |
18880 |
|
2015 |
75326.60 |
3650 |
71676.6 |
0 |
32350 |
|
2016 |
120595.51 |
44014 |
76581.51 |
0 |
11200 |
|
合计 |
1357607.38 |
514794.59 |
||||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实际支出(单位:元) |
||||||
2012 |
443547.99 |
239990.6 |
203557.39 |
0 |
188276.99 |
|
2013 |
450279.18 |
53248.00 |
397031.18 |
0 |
52987 |
|
2014 |
478958.70 |
10155 |
421103.7 |
47700 |
18880 |
|
2015 |
75326.60 |
3650 |
71676.6 |
0 |
32350 |
|
2016 |
120595.51 |
44014 |
76581.51 |
0 |
11200 |
|
合计 |
1568707.98 |
303693.99 |
||||
(三)城市配套费收缴情况
1.收取情况:商洛市住建局2012年至2016年度应收城市配套费52,807,388.75元,实收40185537.25元,欠收12,621,851.50元。
2.催交情况:截至2017年6月21日,商洛市住建局已采取措施催缴欠款6,487,944元,个别项目仍欠缴6133907.50元,分别为:中美地产万豪国际大厦1-5号楼,欠缴1506743元;中美地产商郡一期13号楼,欠缴280934.50元;中美地产商郡5号地块8、9、14号楼,欠缴1334950元;陕西同城置业公司(设计院),欠缴1993380元;陕煤集团江南世纪城1.3期工程,欠缴1017900元。
四、审计评价
从所提供的资料看,艾贤宗同志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商洛市住建局2011至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2014至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良好”。
从商洛市住建局及艾贤宗同志提供并承诺的财务资料、会议记录及其他资料的审计结果来看,本次审计未发现艾贤宗同志个人存在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未接到有关艾贤宗同志个人问题的举报。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务核算不真实211100.60元
2012年12月31日,商洛市住建局无依据将“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20000元及“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191100.60元调整至“项目支出-会议费”科目。上述被调账至“会议费”科目的211100.60元实际属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此行为导致该单位2012年账务核算不真实。
(二)超限额使用现金49笔321726 元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商洛市住建局超过规定限额使用现金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涉及49笔321726元,其中2012年17笔,合计179828元;2013年28笔,合计127828元;2014年2笔,合计7200元;2015年2笔,合计6870元。
(三)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273238.60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商洛市住建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273238.60元。其中2012年超支229990.60元、2013年超支43248元。
商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商财办预〔2012〕10号)、《关于下达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商财办预〔2013〕10号)文件分别下达商洛市住建局201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商洛市住建局2012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239990.60元,2013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53248元。
(四)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6笔共计181509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商洛市住建局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6笔共计181509元,其中:2012年购买宣传服务及办公耗材等3笔共计80754元;2013年管道维修、购买办公耗材等3笔共计100755元。
(五)暂存款20008916.83元、暂付款37522445.20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商洛市住建局“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中分别有20008916.83元、37522445.20元自2012年挂账至2016年12月31日,长达5年未清理。明细如下:暂存款20008916.83元,其中应付其他20008916.83元;暂付款37522445.20元,其中应收个人48086.10元、应收单位17441359.10元、应收其他20033000元。
六、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作出了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账务核算不真实211100.60元”的问题,市住建局财务人员已认真学习《会计法》,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真实核算各类经济业务。
(二)关于“超限额使用现金49笔321726元”的问题,市住建局已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务管理进行规范。
(三)关于“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273238.60元”的问题,市住建局已书面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年初公务接待预算,控制开支,杜绝接待费超支行为。
(四)关于“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市住建局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精神和内容。
(五)关于“暂存款、暂付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住建局采取的措施有:对于应收个人的款项将尽快催缴到位,应收单位款项,待项目决算后予以清缴;暂存款均为在建项目,为财政资金,因没有资金来源渠道,暂做挂账处理。版权所有 商洛市审计局 未经授权禁制复制或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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