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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1号公告 商洛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原主任张建民同志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6 13:27:52                   浏览量:50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3日,对商洛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教研室”)原主任张建民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张建民同志的职责范围及审计实施范围

张建民同志于2017年至2019年9月任市教研室主任,主持市教研室全面工作。本次审计主要对张建民同志2017年至2019年9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所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教研室是市教育局直属的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各学科教学研究与指导,课题研究管理及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质量检测及教情学情分析,校本研修、素质教育研究与指导,《商洛教育》编辑等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市教研室内设办公室、中教文科、中教理科、小教科、《商洛教育》编辑部、后勤管理科6个科室,截止2019年9月底,市编办核定编制31人,在编在岗人员31人。

三、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一)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市教研室2017年至2019年9月收入共计975046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0468.41元(基本支出拨款8353468.41元,项目支出拨款 1327000元),事业收入6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0000元。

2017年至2019年9月支出总计9650545.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49754.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922.8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528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580元。

期初余额37342.19元,本期结余99922.57元。累计结余142919.74元(含盈余调整5654.98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计573239.58元,其中:货币资金142895.74元,其他应收款净额24元,固定资产净值430319.84元;净资产合计573239.58元,其中:累计盈余544255.82元,本期盈余28983.76元。

(二)三公经费及其他经费支出情况

市教研室2017年至2019年9月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253.1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45元,其中:2018年支出942元,2019年支出303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7348.13元,其中:2017年支出40183.73元,2018年支出7164.40元;其它交通费用支出16660元(2018年)。

会议费支出共计52543元,培训费支出282309.5元,差旅费支出342226.29元。

四、审计评价

张建民同志在任市教研室主任期间,建立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履行财务收支管理责任,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基本真实。2018年度被市教育局授予教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优秀单位。

从市教研室及张建民同志提供并承诺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审计结果来看,未发现张建民同志存在违反廉政纪律规定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接到有关张建民同志个人问题的举报。

五、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责任认定

(一)公务接待超陪餐人数1人,未实行接待清单制度2次

市教研室2018年公务接待1次,支出金额596元,未实行接待清单制度;2019年公务接待1次,支出金额303元,超陪餐人数1人,未实行接待清单制度。

(二)公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1978.73元

市教研室2017年当年财政预算公车运行费15000元,公车运行费实际支出40183.73元(含支出2016年以前年度的公车运行费23205元),当年公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1978.73元。

(三)会计核算不真实,涉及金额3690元

市教研室2019年在差旅费中支出租车费5次,金额共计3690元,导致账务核算不真实。

(四)公务出差住宿费机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9次32498元

市教研室2018年至2019年公务出差中有9次住宿费和机票等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共计32498元。

(五)会议费报销不规范4次24070元

    市教研室2017年至2019年支出会议费4次,金额共计24070元,会议费报销未按规定附参会人员签到表。   

(六)违规报销差旅费4次359.80元

  市教研室2017年至2019年差旅费支出中,出差人员车票报销日期、姓名与实际出差日期、姓名不符报销车船费3次,金额共计309.80元;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次,金额50元。

  审计期间此问题已整改,相关人员退回了违规报销的309.80元差旅费和50元住宿费,于2020年3月31日上缴市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本次审计不再处理。

以上问题,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张建民同志应承担领导责任。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责成市教研室认真整改。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

(一)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相关财经法规,严格审核入账票据,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           

(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核算。公务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合理安排,依规真实、准确地处理会计账务。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公务接待超陪餐人数1人,未实行接待清单制度2次”问题,市教研室组织在全体职工上学习了《商洛市公务接待规定》,今后在公务接待方面将严格按照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按要求规范报销。

   (二)关于“公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1978.73元”问题,市教研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商洛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等文件,按相关规定实行车改后,明确了享受公车改革补贴的人员范围、标准及享受时间,从严控制公共交通交通费支出,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及时关注每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保障支出事项均在预算内合理安排。

   (三)关于“会计核算不真实,涉及金额3690元”问题,市教研室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今后按规定的经济业务科目真实准确的核算各项经济业务。

(四)关于“公务出差住宿费机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9次32498元”问题,市教研室对全体职工就《商洛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门培训,为职工办理了公务卡,今后明确要求公务出差的住宿费、机票等支出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五)关于“会议费报销不规范4次24070元的”问题,市教研室认真学习《商洛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今后会议费报销严格按照规定,确保报销附件完善。

   (六)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4次359.80元”的问题,市教研室将违规报销资金已全部收回上缴至商洛市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今后将严格执行《商洛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单位差旅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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