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7 17:25:21 浏览量:47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对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前期立项及概算批复情况
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州区商丹新区,项目占地面积约11亩,新建全民健身中心2层,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配套建设3000座可移动座椅、更衣室、淋浴室、值班室、设备室、小超市及办公室。
该项目2013年9月2日取得《商洛市发改委关于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商发改发〔2013〕502号),2014年11月4日取得《商洛市发改委关于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商发改发〔2014〕585号),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2679.3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投资500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2013年8月30日取得《商洛市环保局关于对商州区公共体育场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商政环函〔2013〕247号),2016年12月9日取得商州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商州发改发〔2016〕381号),2016年10月16日取得商洛市住建局《关于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批复》(商证城发〔2016〕184号)。2013年6月4日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3年8月14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3年8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9月2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2016年10月开工,2019年11月竣工。
(二)参建单位情况
该项目各主要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处
勘察单位: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招标代理单位:
陕西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先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监理单位:
陕西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工程)
陕西盛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室外工程一标)
陕西凯玥实业有限公司(室外工程二标)
(三)招投标情况
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申请单位统一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进行报名,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各界导报》上发布。经过开标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四)项目结算初审及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工程竣工后,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陕西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主体及室外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 送审金额 (元) | 审减额 (元) | 审定金额 (元) |
主体工程 | 24793990.2 | 4954319.76 | 19839670.44 |
室外工程1标段 | 881612.7 | 104366.38 | 777246.32 |
室外工程2标段 | 2186826.28 | 112202.18 | 2074624.1 |
本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审核是在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审结果基础上进行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对本次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造价审核结果无异议。
二、资金来源、占用及完成总投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9月18日,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账面资金来源共计28999518.61元,其中:基建拨款20775398.97元,应付款8224119.64元。资金占用共计28999518.6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3956991.31元,待摊投资1682209.8元,设备投资2421475元,银行存款及现金938842.5元。
(二)工程完成总投资情况
审计核实,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24073988.2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9970303.46元,设备投资2421475元,待摊投资1682209.8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处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但竣工决算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在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造价控制、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问题
1.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保存不善
2.主体工程涉嫌存在串通投标问题
3.招标文件发售时限不符合规定
(二)多计工程造价3986687.85元
五、 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作出了处理意见,责成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处认真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
(一)增强法制意识。应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制等工程管理制度。
(三)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程项目的档案整理及固定资产移交等后续工作。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保存不善”问题,商州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管理处已组织专人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约谈,并则成该公司继续查找缺失资料,以保证项目资料的直实全面性。
(二)关于“审定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造价3427341.94元”问题,建设管理处将严格按审计局审定的结果与各企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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