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08 15:52:39 浏览量:42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15日至7月30日,对张祖成同志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商洛市政府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张祖成同志任职期间主持单位工作并分管财务工作。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张祖成同志任职时间及本次审计实施范围
张祖成同志2012年11月任市政府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主持单位工作并分管财务工作。
根据《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张祖成同志2012年11月任市政府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主持单位工作并分管财务工作。审计年度内张祖成同志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
加强《决策参考》《重要政策信息专报》平台管理,组织策划专栏专刊、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服务。
(二)履行管理监督情况
制定并细化单位财务管理、差旅费报销、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从审计情况看,张祖成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张祖成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张祖成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问题
(一)漏记固定资产6080元。
(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5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处理。
对“漏记固定资产6080元”的问题,责成市政府研究中心补记漏记的固定资产,并进行规范的会计账务处理。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5元”的问题,审计指出后,单位于9月14日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5元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核算,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漏记固定资产6080元问题
对此问题,市政府研究中心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账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5元问题
对此问题,市政府研究中心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5元收回,并对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账,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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